图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136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与考生家长及无关人员接触,自觉接受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普高考生:限招音乐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两门学科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且2016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成绩在180分以上(含180分)。
第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760人。
序号 | 专业名称 | 专业科类 | 学制 | 招生计划 | 报考类型 |
1 | 工程测量技术 | 测绘地理信息类 | 3 | 50 | 文科类、理科类 |
2 | 建筑工程技术 | 土建施工类 | 3 | 60 | 文科类、理科类 |
3 | 市政工程技术 | 市政工程类 | 3 | 50 | 文科类、理科类 |
4 | 机电一体化技术 | 自动化类 | 3 | 60 | 文科类、理科类 |
5 | 动漫制作技术 | 计算机类 | 3 | 40 | 文科类、理科类 |
6 | 工商企业管理 | 工商管理类 | 3 | 60 | 文科类、理科类 |
7 | 市场营销 | 市场营销类 | 3 | 60 | 文科类、理科类 |
8 | 汽车营销与服务 | 市场营销类 | 3 | 60 | 文科类、理科类 |
9 | 电子商务 | 电子商务类 | 3 | 60 | 文科类、理科类 |
10 | 物流管理 | 物流类 | 3 | 60 | 文科类、理科类 |
11 | 环境艺术设计 | 艺术设计类 | 3 | 80 | 文科类、理科类 |
12 | 音乐表演 | 表演艺术类 | 3 | 40 | 音乐类 |
13 | 网络新闻与传播 | 新闻出版类 | 3 | 80 | 文科类、理科类 |
第十七条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80人。
序号 | 专业 名称 | 学制 | 招生计划 | 职业资格、技能证书 | 等级要求 | 发证机构 | ||||||||||||||||||||||||||||||||||||||||||||||||||||||||||||||||||||||||||||||||||||||||||||||||||||||||
1 |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科类:建筑设计类) | 2 | 40 | 电工证书、电子证书、机械证书、计算机证书、土木工程证书等 | B级及以上等级证书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计算机辅助设计绘图员(建筑)、计算机辅助设计员、图形图像制作员(photoshop)、图形图像处理员(3DMAX)、图形图像处理员(SketchUp)、室内装饰设计员、室内设计师、助理室内装饰设计师、工程测量工、测量防线工、装饰美工、防水工、架子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木工、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等 | 中级/四级及以上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及其授权单位、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 ||||||||||||||||||||||||||||||||||||||||||||||||||||||||||||||||||||||||||||||||||||||||||||||||||||||||||||
2 | 动漫制作技术(专业科类:计算机类) | 3 | 40 |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2022-06-22 16:27:0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6﹞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院校名称:广州城建职业学院 第四条院校国标代码:14136 第五条学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环市东路166号, 邮政编码:510925。 第六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学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普通大专毕(结)业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 广州城建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自主招生的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领导、监督自主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自主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自主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与考生家长及无关人员接触,自觉接受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监督与申诉办公室,对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自主招生录取期间负责对招生工作监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第十四条普通高中考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2.普通高中毕业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注: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3.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普高考生:限招音乐类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两门学科均达到D级或以上等级,且2016年广东省音乐术科统考成绩在180分以上(含180分)。 第十五条中等职业学校考生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含技工学校)。 2.中职阶段所学专业与我校招生专业大类相对应,并取得与招生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原则上为国家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主考(或授权)的中级以上(含中级)技能等级证书,或省教育考试院主考的专业技能课程B级以上(含B级)证书。 第五章招生专业及计划 第十六条招收普通高中应、往届毕业生760人。
第十七条招收应、往届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80人。
|